海南省高院驻省国资委司法服务联络办公室挂牌
主要职责包括:沟通协调涉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或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重大建设任务的国有企业诉讼案件;开展国有企业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推动涉国有企业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履行;开展国有企业疑难法律问题专题调研;发布国有企业频发法律纠纷的司法政策和典型案例;其他需要沟通协调的事宜等
海南日报海口11月11日讯(记者邵长春 特约记者王旭朝 通讯员刘利)11月11日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驻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司法服务联络办公室正式挂牌。此举是省高院、省国资委为加强与国有企业的沟通联系,回应国有企业的司法服务需求,推动法治国企建设的重要举措。
省高院、省国资委根据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省委“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要求,从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展,加强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防范,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大局出发,联合建立沟通联络机制,设立省高院驻省国资委司法服务联络办公室。这也是省高院、省国资委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海南、法治政府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
据悉,国有企业是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市场主体,设立司法服务联络办公室,是推进法治兴企,实施司法助企,服务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海南营商环境的一项创新实践。
司法服务联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沟通协调涉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或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重大建设任务的国有企业诉讼案件;开展国有企业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推动涉国有企业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履行;开展国有企业疑难法律问题专题调研;发布国有企业频发法律纠纷的司法政策和典型案例等。省高院、省国资委为此还专门成立了保障领导小组,并将制定出台相关工作规范。
副省长刘平治、省高院院长陈凤超参加活动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