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强调对政采等合同“新官也要理旧账”
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强调,要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领导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承诺。
在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承诺等。
对于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提出,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注重听取工商联、相关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此外,根据《实施方案》,海南要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收征用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等营商环境领域的法规规章,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
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特别清单(特别措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等落地实施。加强反垄断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强化竞争政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反垄断委员会和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保障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各项支持发展的政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法治督察范围。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核心、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量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并纳入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