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商务领域“免罚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15个领域的26种轻微违法行为及其适用条件、法律依据
本报海口8月11日讯(记者罗霞)8月11日,省商务厅公布《海南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免罚清单》明确,对我省商务领域市场主体的26种轻微违法行为,在符合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免予处罚。
《免罚清单》是我省商务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免罚清单》明确了拍卖、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汽车销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美容美发业、洗染业、家庭服务业、家电维修服务业、餐饮业、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外劳务合作、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等15个领域的26种轻微违法行为及其适用条件、法律依据。
拍卖企业未在拍卖会前展示拍卖标的、未为竞买人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提供有关资料;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备案;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未按规定制定、修改、实施交易规则;供应商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或者停止销售的车型、未保证其后至少10年的配件供应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对这些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分别提出了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包括“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经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等内容。
《免罚清单》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