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力争202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
6月2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其官网发布了《海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对贯彻“十四五”规划,对构建终身学习的基本公共教育体系提出七点任务和措施:着力构建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打造新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协同发展;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推动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力争到202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5年。
着力构建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重点在城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园、人口较多的乡镇建设第二所幼儿园、2000人以上并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建设“一村一幼”,努力实现学前教育毛入园率9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5%,每个市县均建成1所以上省一级园或省示范园,70%的市县(区)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试点开展融合学前教育;到2025年,每年新建至少30所公办幼儿园,力争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消除大班额,严格控制大校额,提高标准班额比例;到2025年,争取实现海南省50%的县(市、区)通过国家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和重点园区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启动实施“城乡一体化新优质学校培育工程”;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98.5%以上接受义务教育,统筹布局建设3-4所专门学校;加大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深入实施“乡村教师免费定向公费培养计划”和“乡村教师培训计划”。
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新建、改扩建城市和县城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逐步减少乡镇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推进选课走班;到2022年,海南省基本消除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额,海南省每个市县至少建成1所“省一级学校”;到2025年,实现省一级学校市县级覆盖率达到100%,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打造新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海南自贸港建设重点发展的三大产业需求对接,建成1-3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校,培育1-2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应用技术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院校;推动中职办学条件达标率达到100%;实施高职院校“双高”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本科院校应用型专业开展职业教育试点;开展“1+X”11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到2025年,建设10个左右高端应用型人才产教融合培养平台,培育若干技能培训高端品牌;到2025年,形成一批“1+n+1+1”13产教联盟,重点建设3-5个覆盖全产业链、辐射区域产业发展的示范性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重点培育25个左右全国产教融合型企业。
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协同发展,扩大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人才培养规模达到30-35万人;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大学及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支持海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建设,推动海南医学院更名为海南医科大学,推进海南医学院桂林洋校区建设;支持三亚学院和海口经济学院等建设地方一流高校;引进和培养一大批基础教育名教师名校长、高等教育国家级和省级领军人才以及学科(专业)带头人。
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创建一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县(区)、省级示范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省级示范社区教育办学机构;鼓励院校广泛开展非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起覆盖自贸港所需旅游、医疗、养老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地方特色专业圈,培育100个精品培训项目(课程);建设有自贸港特色的国家开放大学海南基地,推动海南开放大学逐步形成学历教育、非学历培训与社区教育“三教融通”的发展格局;建成5个左右的全民终身学习示范区,50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基地,80个继续教育示范基地,100门示范性终身学习课程资源,100个示范性学习型组织,100个示范性学习共同体,50个示范性培训项目,建成一批终身学习示范基地。
推动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颁布《海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将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创建一批家庭教育示范社区,力争试点社区家长受教育率达95%以上;到2025年,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覆盖海南省城乡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