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法三审 内地入岛货物拟退还增值税消费税
本报记者 裴昱 北京报道
作为中国迄今为止唯一“自由贸易港”的法律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备受关注。2020年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即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在此过程中,海南自贸港立法工作一直在按照程序推进当中。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草案已经进入“三审”阶段。根据征求意见过程中的反馈信息,三审的法律草案增加了相关内容,这其中就包括海南自贸港封关运行后,内地入岛货物,将按届时有关规定退还消费和增值税的针对性内容。
海南自贸港法目前已经被列入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范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和试点尝试,将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截至目前,官方消息尚未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完成审读程序,颁布实施的时间表。不过,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最晚将于2025年封关运行。
进入三审
2021年6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记者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在会上表示,草案将进入“三审”程序。此时,距离2020年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仅仅过去了半年。
“这个立法进程进展得很快,看得出各方面都很重视,都在积极推进,毕竟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市场主体的角度而言,我当然希望越快越好,这样很多事就都有依据,不确定性就变小了。”一位长期在海南投资的央企业务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他个人认为,海南自贸港立法,是将一系列制度创新、试点举措予以法律保障的有效手段。
根据相关工作决定和安排,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于2021年6月7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在此之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召开,在该次会议上,对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程提出了建议,包括多部法律法规的审议。
记者了解到,被列入此次会议审议的法律包括:数据安全法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订草案、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印花税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医师法草案;除此之外,还包括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审计法修正草案的议案等。
这其中,海南自贸港法草案备受关注。该法草案于2020年底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进入到征求意见阶段,并对社会公众公布了海南自贸港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该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1个多月后,草案进入三审程序。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官方消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立法工作,已经被列入党中央重大立法项目。
拟退还“两税”
每次对海南自贸港法草案的审议,都会有相应的增补内容。2021年4月,二审的海南自贸港法草案建议稿中,即增加了国家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积极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的相关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表示,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在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发展方面又作了新的有针对性的规定。记者了解到,这些针对性的规定,既包括明确海南自贸港定位的内容,也包括生态环境保护、简并税制、促进税收公平的有关内容。
这其中,最具针对性的“增补内容”,即是提出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我们最关心这一条,这是我们企业很实质性的问题。”一位央企贸易业务在海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所在的企业,每年都从内地采购货物商品,而后进入海南开展业务。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贸港将在2025年封关运行,将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运营管理模式。届时,海南自由贸易港除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商品外,将实现“全岛零关税”,绝大部分进口商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但是,内地的商品在进入自由贸易港之前,已经被征收了消费税和增值税,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会觉得,在很大程度上,内地进入海南自贸港的商品和封关运行后享受零关税的产品,有某种意义和实际上的不平等,三审送审稿的这个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前述央企在海南业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进口放权尝试
“由于海南自贸港封关运行之后,一线是放开的,全岛零关税,因此,进口一直是受到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即便是在封关运作之前也一样,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当下一些事关进口的制度创新和改革尝试都在进行当中。”海南一家大型国有进出口企业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正在会同海南省有关部门,对进口许可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创新和尝试。这其中,就包括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原则上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同时,同样是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进入“一线”取消机电进口许可管理措施。
根据这两项制度创新的设想和安排,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和机电进口许可管理取消后,均由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做好统计监管、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自行管理。根据记者掌握的情况,该项工作由商务部牵头,海关总署参加,共同推进。目前,相关文件已经下发,有关方面正在进行相关工作。
外贸企业人士告诉记者,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商务部授权发证机构依法对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颁发的准予进口的许可证件。根据当下进口管理的监管框架,在内地,自动进口许可证和机电进口许可证,都须由商务部审核发放。
“这其中需要特别注意,创新政策规定的范围是在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前述央企在海南业务的负责人提醒记者,这其中有两层考虑需要注意:一是在正式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全域内,全部都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模式;二是在封关之前,海南自贸港范围以内,已有相应地区试点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
“这部分地区就可能是上述政策创新尝试的主要实施区域。”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域内目前试点“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区域有哪些,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比如杨浦港保税区。”而对于这项尝试的前景,他表示,要长期观察、谨慎理解。“毕竟海南自贸港是制度集成创新,不可复制。”
(编辑:孟庆伟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