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举报,却多次“没有发现” ?美丽沙污染案从20万到900万
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题:岂能如此“瞒天过海”?——海南一企业违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被判赔900余万元
新华社记者刘硕、刘邓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湾周边,美丽沙附近的一片海域,一度出现了“不美丽”的状况。
多次举报,却多次“没有发现”,到底咋回事?
自2018年10月23日起,多名群众十余次拨打海口12345热线,举报有运泥船在美丽沙附近海域倾倒废弃物,使“海水浑浊一片”,还指出了发现倾倒废弃物的具体时间。
12345平台将其转至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处理。该局答复:接到举报线索后赶往现场处理,却没有发现有船舶向海里倾倒废弃物。
举报仍在继续,执法部门加强调查,回应群众关切。在一份答复记录中,执法人员在美丽沙别墅区西侧海域确实发现有船准备靠码头装填建筑废料,但询问后被业主公司告知,这些废料将运至广东省湛江市某地处理,执法人员要求其做好防护措施,不要造成海洋污染。
一边是查无此事,另一边群众却举报不断。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永兴海洋检察室的检察官们,通过接入12345信息平台关注到这个情况。
“分析事发海域环境以及群众举报的情况后,我们决定运用无人机航拍开展调查。”永兴海洋检察室主任黄展健还原了调查过程。
无人机画面显示:运载废弃物的开底船(一种船底可开合的船只)离开临时码头一海里左右,船上的废弃物就被倾泻入海,船只所经之处在海里留下了长长的土黄色尾迹,夹杂着一些塑料垃圾漂浮在海面。倾废船并非单独作案,现场有多条开底船接力倾废。
据调查,倾废的海南中汇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公司”)无海洋倾废许可证。该公司声称用船舶将建筑垃圾运至湛江某村用于废旧虾塘退塘还林,但实际并未运到此地,到湛江处置的合同也系伪造。
倾废的事实认定后,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对中汇公司及公司实际负责人陈某给予各处罚10万元的惩处。
然而这一行政处罚与企业从工程中获取的巨大收益,以及与非法倾废带来的环境损害相比,显然微乎其微。
2019年11月1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发布公告期满后,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3月26日,法院一审判决中汇公司支付修复费、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907万元。
本应运去填虾塘的土石方被倒入海中
海口拟对一非法倾废公司开20万元顶格罚单
据海南日报2019年3月26日报道,2018年12月14日,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接到海口市检察院秀英海洋检察室工作人员举报,海口一房地产项目西侧海域临时码头有船舶装运泥土在近海区域倾倒。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出警,查扣运泥船“粤珠海浚2322”,并做了现场笔录。12月底,执法人员对临时靠泊平台进行了拆除,今年2月27日拆除完毕。海口市海洋和渔业监察支队拟将依据相关法规,对非法倾废单位中汇公司进行顶格处罚20万元。
据界面新闻2月7日报道,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诉海南中汇疏浚工程有限公司、陈某、海口浏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海洋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关键词:生态保护 损害事实认定 损害赔偿数额)
案情概要:2018年,浏源公司承揽新世界地产公司恒大美丽沙项目0904、0905地块土石方开挖、装运、回填、土方外运、建筑垃圾清运等工程后,将建筑垃圾处理分包给中汇公司。中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通过伪造退塘还林合同骗取海域使用权搭建临时码头,谎称建筑垃圾运至湛江处理,实际使用自己的船舶与浏源公司的运输车队以车、船协作方式,共同将69360方建筑垃圾倾入美丽沙海域。该行为多次遭到附近居民热线举报,并在某次倾废行为实施时当场被行政执法部门抓获。庭审中三被告仍谎称倾倒于海口市政府指定的海上垃圾倾倒区。三被告的共同侵权行为给案涉海域造成环境和生态损害,经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量化为860.064万元。
裁判结果:法院判决中汇公司、陈某、浏源公司连带赔偿环境污染损害860.064万元,并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来源:新华社、海南日报、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