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票“零关税”设备放行 首批7家企业通过资格认定
海南日报海口3月25日讯 (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张恒 郝琳琳 陈光前)3月23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企业——海南一龄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首票“零关税”低温理疗箱在海口海关所属文昌海关通关放行。这标志着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顺利落地实施。自此,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早期收获阶段第三张“零关税”商品清单落地实施。
该企业申报的压缩式低温理疗箱,货值358万元,可减免税款约83万元。“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发布后的第一时间,海口海关就上门为我们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让我们及时享受到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红利。”海南一龄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张喻昭说。
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海关了解到,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零关税”政策的自用生产设备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为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口海关成立推进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配合海关总署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配合,提前调配监管力量并开展业务培训、企业调研和政策宣讲工作,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实施。
海南日报海口3月25日讯(记者邵长春)海南日报记者3月24日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目前已有7家企业通过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资格认定,成为我省享受首批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优惠资格的企业。
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出的“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政策正式落地。近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改委、海口海关联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进口企业主体资格认定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明确了企业申报购买“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的流程和要求。
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南特色应用“零关税”专区自用生产设备企业资格申报功能应用于3月22日正式上线运行后,截至24日14时30分,已有28家企业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企业资格认定申报。
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信厅等相关单位后台审核,包括海孵(海南自贸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7家申报企业通过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资格认定,成为首批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享惠企业,省工信厅已将享惠企业名单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步发送海关。
目前,省商务厅正加紧完善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功能建设,推动配套监管系统开发搭建辅助系统,支持“零关税”清单相关政策落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口岸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