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儋自然资公告〔2020〕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39号令)、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和《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及相关规定,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挂牌方式分别出让位于儋州市那大城西片区番园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挂牌出让该宗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宗地开发建设要求:(一)该四宗地项目建设须严格按省、市装配式建筑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二)该每宗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亩。上述控制指标纳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三、竞买事项:(一)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申请参加竞买者须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2.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1.在儋州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儋州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3. 失信被执行人。4.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挂牌期间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竞买人在同等条件下竞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管理办法》(琼府﹝2015﹞2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或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四)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8日8:30时至2020年12月16日16:00时到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北路10号金融花园D座1301室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五)该四宗地挂牌出让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16:00(北京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
(六)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七)挂牌时间:2020年12月8日8:30时至2020年12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十)该四宗地属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四至界线清楚、面积准确、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该四宗地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条件。
(十一)挂牌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儋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陈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03602、23883393、13907558791
地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www.landchina.com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