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安居房最高限价1.5万/㎡!你买得起吗?
自4月28日,海南省公布在海口、三亚、儋州、五指山、定安、陵水
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
近期,试点市县陆续公布安居房详细方案
特别是大家关注的安居房价格
什么是安居房?
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条件,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销售的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
安居房销售价格
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销售均价,原则上按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房价收入比不超过10倍确定,或不超过本市县上年度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具体由试点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海口:10800~15000元/㎡
8月28日,记者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海口挂牌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位于长秀、下洋瓦灶、美安科技新城、药谷等四个片区,均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用地,房屋销售价格有明确限定。
宗地一:为海口市下洋瓦灶片区棚户区改造C0504地块,位于海口市国兴大道北侧,土地面积为7566.38平方米(合11.35亩)。下图为大致位置
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4.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本项目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限定价格为每平方米15000元。
宗地二:位于海口市 秀英区南海大道以南、永万路以西、药谷一横路以北 ,土地面积为28292.95平方米(合42.44亩)。下图为大致位置
该地块安居型商品住房仅面向高新区各企业(符合《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限价每平方米12000元,由海口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统筹配售。
宗地三:为 美安科技新城 B0618地块,土地总面积为27628.56平方米(约合41.44亩)。 下图为大致位置
该地块安居型商品住房仅面向高新区各企业(符合《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限价每平方米10800元,由海口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统筹配售。
宗地四:为海口市长秀片区E1001-1地块,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侧,土地面积为30511.34平方米(合45.77亩)。下图为大致范围内
该宗地项目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单体装配率不得低于50%,该安居型商品住房限定销售对象为海口市有关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定条件的本市居民家庭、引进人才以及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限价每平方米12000元。
三亚:9500~14100元/㎡
8月21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料显示,三亚挂牌了崖州湾科技城3宗国有建设地,拟建安居房,房价定为9500元元/㎡,挂牌起始价1.72亿起,土地面积共32522.95㎡,安居房为现房、精装修交房。
销售对象为三亚市基层教师、医务人员和引进人才及本地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相关规定的保障人群。
8月27日,三亚挂牌出让1宗位于 海棠湾 B1片区控规B1-h6-2地块,用于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面积为33236.79平方米(合49.9亩), 起始价为3.11亿元,同时确定该宗地建成后的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 价格为14100元/㎡ ,现房、精装标准交付。
该宗地建成后的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 对象为三亚市人大附中三亚学校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的教师及引进人才保障人群 。项目销售对象由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确定。
定安:7000~7400元/㎡
7月24日,定安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定安县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计划动工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10.88万平方米, 限定房价为7000-7400元/平方米 ,房屋实行全装修和采取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
项目拟选址在定安县 定城镇塔岭新区塔北路南侧(宏城水岸对面) ,地块北临塔北路,东临弘诲路,南临塔南路,西临映斗路。周边有宏城水岸、天长椰风水韵等成熟小区,临近县人民医院,县一小、丹桂公园,交通便利、配套成熟。
符合条件的 定安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均可购买 。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即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时)实行封闭流转制度,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次且只能购买1套。
陵水:不超8000元/㎡
6月7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颁布,明确规定了2020年至2022年三年计划动工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2500套,项目可运作、可持续前提下,陵水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原则上 不超8000元/㎡ ,实行全装修交房(标准装修)。
销售对象上,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 本县居民家庭、引进人才及基层教师医务人员供应。
项目具体选址如下:
(一)文黎安居型商品住房(一期、二期)
地址: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东南片区,地块北临陵水中心大道;
(二)老县委片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
地址:位于老县委经济适用房小区以北,中心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北,双拥路以东。
五指山:不超上年度均价60%
6月8日,《五指山市试点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实施方案》公布,五指山安居房销售价格,统一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协商市价格认证中心根据地段、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本等情况进行认定, 原则上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60%。
销售对象上,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 本县居民家庭、引进人才及基层教师医务人员供应。
五指山市金碧花园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位于 五指山市河北西路西侧,山庄路南侧,紧邻南圣河 ,具备便捷的交通优势。
申请购买安居房
还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海口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购买海口安居型商品住房
1、2020年4月28日前已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2020年4月28日后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含)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3、未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在本市累计缴纳60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含)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海口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购海口安居型商品住房
1、已取得本市户籍,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24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海口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未取得海口市户籍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36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3、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海口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4、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5、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6、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口市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7、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海口市(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海口市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海口市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