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收入只缴15万个税,深圳、海南谁更“狠”
7月2日晚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及《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两份文件的出台,意味着针对境外(含港澳台)高端紧缺人才个税优惠政策正式落地。

对在深圳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补贴,其在深圳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给予财政补贴。所谓已纳税额,为六项所得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六项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此次深圳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范畴,可享受大湾区个税优惠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台湾地区居民,已纳税所得额达到限额的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等,在深圳市用人单位工作并在深圳依法纳税,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取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B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以及国家、省、市认定的其他境外高层次人才。
(二)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才。
(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等相关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承担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的团队成员,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带头人。
(四)经认定的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入库培育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五)在深圳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假设某境外高端紧缺人才201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0万元,按照原阶梯税率对应的个税为45万元(税率45%),而按照现个税补贴办法,其实际应缴纳个税仅为15万元(税率15%),可以补贴30万元。
海南自贸港个税政策惠及人群更广
6月30日,海南省针对高端紧缺人才也出台了个税优惠政策。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下称“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表示,深圳领先一步发布个税“优惠说明书”。6月30日海南出台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到目前只是发了这个大纲状的通知,具体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
深圳个税优惠仅限境外(含港澳台)的高端紧缺人才。海南自贸港是针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没有境内外之分。而在深圳工作的来自境内其他地区的人才是无法享受这个补贴政策。
最后,汪蔚青补充道,海南自贸港是直接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而深圳此次是先缴税,再申请退税补贴,这个也是有一点差别。
来源:综合第一财经、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