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林讲堂】法学专家韩立收教授畅谈“宪法至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今年(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扎实推进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我校师生对宪法的认识和法治意识,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2016年12月6日下午,我校(海南中学)特别邀请海南大学法学院韩立收教授做客我校第32期“衍林讲堂”,为师生讲诉“宪法至上”。学校学生科张开基副科长以及来自初高中百余位师生聆听了讲座。
讲座伊始,韩教授向大家分享了他和海南中学的缘分,海南中学对他来说是十分熟悉的,因为三年前他的女儿正是在这里度过了美好的高中时光,开始了人生的逐梦之旅,三年前他的身份就是一位海中家长,他真诚感谢海中对他女儿的培养。其次他很高兴能有机会和海中的同学们畅谈法律问题,因为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了解法律,尤其是宪法,是很有必要的。
法律文本种类繁多,但最根本,最灵魂的法律就是宪法。宪法是从何而来的呢?韩教授讲到,宪法对于我国法律发展进程来说是一种舶来品。古代没有宪法。近代英国首先产生了不成文宪法,后来美国产生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而我国因为长期处在封建专制的社会制度时期,直到清末变法修律,预备立宪,才有了《重大信条十九条》宪法的萌芽。新中国建国后,我国先后制定了四部宪法,分别是54年宪法,75年宪法,78年宪法,82年宪法。针对82年宪法又先后进行了四次修订。分别是88年2条、93年9条、99年6条、2004年14条修正案。
宪法和其他法律文本的关系是什么呢?它相对于其他法律有什么基本特点呢?韩教授,首先从宪法的英文单词constitution和法律law的不同,揭示了宪法和普通法律地位的不同。因为第一,从内容来说它是国家根本大法,它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第二,从效力来说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第三,从制定和修订程序来说,它具有特殊的程序。
宪法的制定形式是一个十分严谨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宪法应体现的原则是什么呢?韩教授讲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对于人民民主原则,是宪法的民主政治的表征。因为近代以前的社会整体上来看是是专制社会,没有民主可言,自然也就没有宪法。其次对于基本人权原则。他引用卢梭的话谈到“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宪法上没有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分别,也没有人民和敌人的分别,而是一断于法,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韩教授还特别谈到我国《药品管理法》第一条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修订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这体现的就是基本人权原则。最后对于权力制约原则。他讲到,宪法基本作用就是在于限制权力,保护权利。要限制权力的基本就是要分权和制衡,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我们为什么要学习宪法,特别是最近几年设立“国家宪法日”有何意义呢?他认为从大的方面来说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法律至上的关键就是宪法至上。具体说来宪法至上包含了以下内容。第一,法律高于道德。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不能并列的,必须依法治国优先。第二,法律高于其他关于社会价值的考量。现代社会的竞争主要并不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而是社会制度的竞争,也就是法律制度的竞争。国家发展要靠人才。靠科学技术人才,也靠法律人才。没有大批高质量的法律人才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法治社会。第三,理性至上。因为法律是最高的理性,宪法是其集中地体现。第四,法律高于任何组织的权威。第五,宪法高于任何其他法律法规。宪法是母法,其他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它为依据,都不得与其相抵触。第六, 宪法高于任何个人的权威。对于是权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韩教授斩钉截铁的说到,当然是法大!因为权力实施者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不是相反。没有法,就没有权?任何权力都是法律赋予的,而法律来自人民的意志,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
最后韩教授向同学讲诉了作为一名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去培养“三好学生”而是为了去培养一名合格的公民。什么是公民,就是拥有一国国籍的人。什么是好公民,就是真正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履行基本义务的人。权利不是等来的,更不是恩赐的,是需要为权利而斗争。同时要勇于承担义务。一味强调权利而不谈义务是错误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二者相互相成,缺一不可。同时韩教授还殷切期盼我校学生,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努力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正确的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具有法律意识,尤其是公民意识和守法意识。只有这样,大家都信法、守法,只有真正的信仰法律,法治才能最终实现。
讲座结束后,韩教授与我校同学对法理和道德的关系,以及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讲座在愉快的氛围中取得圆满成功。
作者:杜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