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7月新规?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
6月份了,就有不少人开始关注传闻中将于7月1日开始施行的所谓“电动车新规”。(本文“电动车”是指“两轮电动车”,即口语中的“电单车”)
笔者发现这些所谓新规很多都不算“新”了。从社交媒体上看,发现全国网友所关注的点主要是这几个:
一、头盔必须符合国标,要按季节佩戴?
头盔必须符合国标,其实是早就有的规定。全国性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发布于2022年12月1日,于2023年7月1日实施,至今快2年了。
大家可能还记得那个时候有人狠狠地卖了一波带3C标识的头盔。
而在这个基础上,又有传言说不同季节要佩戴不同头盔,这应该是误解。在国标中,头盔按照形状分为全盔、3/4半盔(春秋盔)和1/2半盔(夏盔),适用于不同季节的需求,但并非要求按照季节来佩戴,只是一种分类而已。
二、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不能再上路?
关于这一条,全国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据新闻报道称:从7月1日起,多地明确非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包括陕西、山西临汾、海南海口市与屯昌县在内,过渡期结束后,不再继续延长过渡期,禁止超标车继续上路。
就单说海南省。根据海南交警消息,各市县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截止时间各不相同。定安规定过渡期是到2024年6月30日,昌江是到2024年12月31日;琼海是到2025年1月1日;万宁、白沙是到2025年3月15日。也就是说这几个市县的过渡期已过。
海口、屯昌是到2025年6月30日,即将到期。
临高、琼中是到2025年12月31日,还有半年时间。
而三亚、儋州、澄迈、文昌、东方、陵水、五指山、保亭、乐东规定过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还有一年半。
也就是说,各地的过渡期时间不同,要注意具体规定。
所以说,这也不算什么新规。笔者也看到商家搞以旧换新已经挺长时间了,还有国补什么的,需要的人估计也会去购买了。
三、关于充电安全管理,不能整晚充电?
关于这一条,有传闻说电动车夜间将不能整晚充电,这意味着半夜得记得去拔电,这样充电就麻烦了。
据数据显示,过充是电动车自然的重要原因之一,电池充满后继续充电,电阻蓄热导致鼓包、短路;而如果是劣质电池,过充风险更高。所以从安全角度说,整晚充电容易形成过充,从而导致自燃风险。
根据海口市2024年6月1日印发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里面就有规定:
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充电,在充电前应对充电器、 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不得“飞线充电”,不得长时间过度充电。充电时,充电器应远离可燃物,不得放置在电动自行车坐垫等可燃物上,并确保通风、散热。
从中可见,很早就已经有不得长时间过度充电的规定。而,目前不少小区或者路边的充电桩,都已经设置了“充满自停”或者“定时停充”,所以这方面的安全性在加强。而如果是一般电线自行充电的,确实需要小心一点。
所以说,这也不是什么新规的特别规定。
四、严格管理电动车载人,不得搭载成年人?
关于电动车载人的规定,笔者看各地的规定也有不同,也是早就有相关规定。
比如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有规定:(一)成年人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二)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三)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
而《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也就是说,在四川的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成年人。
其他省份各有各的规定,不能简单说“不得搭载成年人”,毕竟在我们海南是可以的哦。
五、过斑马线时必须下车推行?
关于此,误解也挺大的,这更不是什么新规、也不是什么地方的规定,而是全国性法规里明确规定的。
2004年施行、2017年曾有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其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当中的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如果路段上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在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这些设施的情况下,应当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此,骑电动车过斑马线时,必须下车推行,以确保交通安全。辽宁铁岭交警在今年5月28日发布安全提示,并配发了以下说明图片:

这条规定还是有些争议的。
有官方解释这条规定的原因是:
斑马线属于行人的专用道路,骑车通过人行横道是借道通行。如果不下车推行,贪一时方便直接驾车横穿斑马线,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时段,过斑马线的行人特别多,危险也随之增多。
但是,如果真的严格执行这条规定,像南宁、海口等电动车非常多的城市,可能会造成交通拥堵和新的不安全!
在短视频平台上,就有海南本地网友评论说:“斑马线推车的话,下午高峰期,估计全海口都在堵车。”

并且,事实上推行电动车也不一定安全,笔者见过很多人推行电动车的时候没有熄火、右手如果不小心拧到油门,车子就飞出去。
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期的时候,海口很多斑马线处的电动车都拥在了一起。如果大家再下来推车,只会更加拥挤,磕磕碰碰的不安全,通行效率也会更低。笔者想想也觉得不可行。

结语
总而言之,社会上所传的所谓“电动车新规7月1日施行”是有误的,这些并非什么新规;此外,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同样是原有的规定,估计还是会一如既往的“灵活处理”的。
老痛(黄循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