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支持放宽人才落户,允许先落户后就业
《实施意见》
重点从“管生”“管养”
“善引”“促留”等领域发力
注重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和
引进留住人才双轮驱动
提出有含金量的政策举措
海南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
让群众乐于“生”
生育保险方面,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与是否符合生育政策脱钩。2024年1月1日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业务,均可享受“免申即享”业务服务。
生育补贴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出台生育补贴政策。目前,五指山、万宁及陵水已出台生育补贴政策,给予二、三孩家庭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生育补贴。
医疗保障方面,将13个辅助生殖类和“无痛”分娩、植入前胚胎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让群众敢于“生”
加快推进海南省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目前结构畸形、遗传代谢病救助完成率100%。
抓好新生儿疾病防治,实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项目、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项目。
让群众放心“生”
全省建有托育托位3950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14661个。
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多渠道扩充普惠育幼服务供给。
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
为落实《实施意见》,新生儿参保方面有两大政策: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包含90天)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简单理解就是“新生儿参保一年即享受两年基本医保待遇”;
自2025年1月1日起,我省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预计将为我省2025年出生的约9万新生儿提供3600万元的财政资助,简单理解就是“新生儿两年基本医保待遇,财政全额兜底,个人无需缴费”。
床位数1.08万余张
目前,全省运营养老机构132家,总床位数1.08万余张,建成2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3家日间照料中心,总体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持续优化“高龄补贴”智能快办流程,累计办件300万件,发放高龄补贴和长寿补助金10亿元。
因地制宜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枢纽带站点进家庭”模式试点,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目前全省建成10个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带动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辐射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1万余人次,投入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104个,累计服务老年人44万人次。(记者 林鸿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