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套房首付最低降至4成 探索二手房“带押过户”试点
二手房交易从过去“房东筹钱偿还二手房剩余贷款-房东卖房-下家付款-房东收款”的流程,改变为“房东卖房-下家付款-房东偿还二手房剩余贷款和收款”的流程
9月17日,海南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和《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的通知”。在该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中,专门提及了“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其中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成、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试点等楼市新政,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
其中,“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共涉及6个方面内容——
1、住房保障:海南确保今年计划开工的5万套安居房9月底前全面开工,加快已建成安居房配售;
2、用地保障:出台加强城市更新规划和用地保障的综合性政策;
3、降低首付比例: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减为不低于40%;
4、灵活存量房交易:探索对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的二手房开展“带押过户”登记试点。在其他省份,“带押过户”的做法是,二手房交易从过去“房东筹钱偿还二手房剩余贷款-房东卖房-下家付款-房东收款”的流程,改变为“房东卖房-下家付款-房东偿还二手房剩余贷款和收款”的流程。此举在简化二手房交易流程的同时,也降低了交易成本;
5、补齐供地短板:适当新增住房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一城一策”灵活运用信贷工具,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6、局部修正商办政策:研究合理调整城市更新商办类项目可产权分割最小单位建筑面积。去年10月12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3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其中规定“商业、办公类项目,可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