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放宽驾驶管制 香港游艇来琼游玩更便利
9月16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海事局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海事处共同签署《关于琼港游艇便利出行的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并交由海南海事局负责具体实施。
《工作安排》规定,持有香港海事机构签发的游乐船只一级、二级操作人员证明书的人士,可在海南相关水域驾驶香港注册或领牌游艇,取消了对香港游艇操作人员在海南驾驶香港游艇最长21天的时间限制,并明确了入琼香港游艇的船舶适航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工作安排》将放宽对香港游艇来琼游玩的管制,让香港游艇乐意来、玩得好、留得住,有利于促进海南游艇产业和休闲旅游业的发展,助力海南打造“国际游艇旅游消费胜地”。
据悉,《工作安排》的出台是海事部门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今后,香港游艇计划离港来琼前,其船东或其代理及船长须知悉《琼港游艇便利出行安排须知》,并签署一份声明。开航前,船长要确保游艇适航,按规定配足救生及消防设备、航行及通信设备等,最高运载人数不可超过12人,并做好航线规划,沿途与海事部门保持联系,以确保航行安全。游艇抵达海南后,只办理一次海事进、出口岸手续,即可在海南对外开放水域和已批准的东营、博鳌、神州半岛石梅湾、海棠湾、南山、龙沐湾、棋子湾及临高角等8个海上区域游玩。
海南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海事部门将以《工作安排》实施为契机,继续加大支持海南自贸港游艇产业改革发展创新试验区建设力度,组织辖区游艇俱乐部、游艇企业、船舶代理、游艇行业协会等学习宣贯好《工作安排》,掌握琼港游艇便利出行的最新政策,做好香港游艇来琼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加强与口岸管理、交通港航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将《工作安排》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的实施有机结合,发挥政策协调效应,共同构建保障海南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此外,海事部门将严把香港游艇在琼出行“安全关”,做好其进出口岸管理、船舶技术条件核查、应急值守等工作,让游艇出行更安全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