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底,海南省已完成秸秆还田逾160万亩
在大力推进秸秆直接还田的同时,我省鼓励各市县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
秸秆直接还田是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最可行的一种利用手段。海南日报记者9月8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截至8月底,各市县已完成秸秆还田160.93万亩。
我省水稻秸秆占比达70%左右,推进水稻秸秆直接还田是我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点。今年年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海南省主要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实施指导意见》《海南省2022年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方案》,将省政府下达年度推广秸秆还田300万亩任务分解至各市县,安排省财政2500万元支持市县开展相关工作,大力推广秸秆粉碎直接还田、秸秆腐熟还田等适用技术。
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各乡镇、行政村“两委”负责秸秆禁烧人员、水稻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等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先后在三亚、陵水、琼海等10市县举办培训班20期,培训1378人,有效营造了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的良好氛围。
在大力推进秸秆直接还田的同时,我省鼓励各市县因地制宜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各市县依托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积极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带动秸秆离田利用能力不断提升。截至8月底,各市县已完成秸秆“五化”利用65.4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约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