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关税”引进首架777F宽体货机 成功落地海口江东新区
9月8日上午,一架通过经营租赁方式引进的大型宽体货机777F平稳抵达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并完成通关放行,交由海口主运营基地货运航空公司——中州航空运营。
“零关税”引进海南自贸港首架777F宽体货机
该飞机出租方为设立在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的租赁公司。中州航空直接与其签署经营性租赁合同,按月支付飞机租金。经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与中州航空充分对接,在海关、民航海南监管局、交通、深改办、财政、税务等相关省市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江东新区落户企业中州航空顺利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取得享受交通工具“零关税”企业资质,成功“零关税”引进777F宽体货机。
中州航空作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主运营基地航空公司,运营海南自由贸易港始发或经停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国内外航线,该架飞机的引入在增强了航司运力的同时,可享受超过800万人民币的关税减免。
777F大型宽体货机最大起飞重量达347.8吨,业载可达102吨,最大货舱容量达633.5立方米,当前全球在运营量不足210架,其中境内航司仅有8架。这是海南自贸港引进的首架777F宽体货机,此飞机的落地运营有效填补了海南自贸港大型宽体货机的空白,将有力支撑海南“一带一路”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建设。
据了解,享受飞机“零关税”政策需要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航空运输且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营运用飞机,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享受“零关税”政策的飞机(以下简称“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具体商品范围有:空载重量≤2吨的直升机、2吨<空载重量≤7吨的直升机、空载重量>7吨的直升机、空载重量≤2吨的飞机及其他航空器、2吨<空载重量≤15吨的飞机及其他航空器、空载重量>45吨的飞机及其他航空器,该范围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动态调整。
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是由海南省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海事及民航等主管部门会同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确定后,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海口海关传输企业名单。在实现联网传输企业名单前,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将企业名单函告海口海关。
记者从江东新区管理局获悉,对“零关税”飞机会采取“一企一账”管理方式。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首次申报“零关税”飞机进口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并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系统完善企业账户信息。
企业申报进口“零关税”飞机时,进口报关单“申报地海关”应填报“海口海关”下设的隶属海关或业务现场的关区名称及代码(不含“三沙海关”);征免性质填报为“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代码:492),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当在报关时将征免性质填报为“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缴纳进口环节税)”(代码:494);监管方式填报为“一般贸易”(0110)、“租赁不满1年”(代码:1500)、“租赁贸易”(代码:1523);征减免税方式填报为“随征免性质”(代码:5);消费使用单位填报企业名称。
除特殊情形外,企业申请办理“零关税”飞机转让、申请贷款抵押等手续的,主管海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