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消防推出疫情期间服务经济建设八项措施
近日,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消防安全工作,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推出八项服务保障措施,切实减少疫情给企业和群众带来的影响,为企业和群众办理消防安全事项提供便捷服务,为保障东方经济建设贡献消防力量和消防智慧。具体如下:
一、提供线上服务指导。东方消防组建2支消防技术服务队,对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涉疫工程、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实地或远程指导、宣传培训等“线上”消防技术服务。申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群众可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消防提前派员开展实地或线上“开业前服务指导”,提升“一次性审批合格率”。
二、延长现场核查时限。群众在申请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及时开业的,经申请并承诺场所无重大安全隐患的前提下,现场核查时限可延长3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依申请视情再次延长15天。
三、全面推行预约检查。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属于管控区域的单位,提供预约检查服务,因疫情防控影响,经单位申请,检查时限可延长一个月。
四、延长隐患整改期限。限期整改的消防违法行为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整改的,单位可以在整改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延期,消防救援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重新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做好整改期限内指导服务工作。
五、优化消防行政处罚。除符合临时查封、重大火灾隐患以外的其他无法当场整改的消防违法行为,由“责改立罚”调整为“限改再罚”。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未按时缴纳的不追缴滞纳金。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为涉疫场所、重要生活物资保障和国计民生类单位(场所)指导过程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不实施行政处罚。
六、优化火灾调查服务。缩短火灾现场封闭时间和调查时间,在作出火灾事故调查前,消防救援机构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通报火灾原因,保障受灾单位或居民迅速复工复产。当事人提出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的,该场所因疫情管控的时间不计入法定复核申请期限,准许单位(居民)在疫情防控隔离结束后申请原因调查。
七、加强线上消防培训。消防技术服务队采取实地、远程等形式对涉疫敏感场所提供“一对一”消防宣传培训教育,“贴身”守护消防安全。支队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每周开展线上消防培训,24小时在线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和居民家防火常识等提供消防安全答疑或服务指导工作。每日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和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八、实施靠前看护服务。对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强化区域日常巡防。视情定期派出消防专业力量实施前置备勤,与政府专职消防队、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施联勤联动,提供靠前重点看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