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集中整治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行为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根据情形对车辆驾驶人分别处以记3—12分,罚款200—2000元处罚,甚至判处危险驾驶罪刑罚
近日,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集中整治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当前,海南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近三年来,全省农村地区发生道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近三年的总数的45.94%、59.13%。
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国省道和农村公路载客汽车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无牌无证、无证驾驶等易肇事致祸违法行为。
为从源头上整治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全省农场、养殖企业发布公开信,呼吁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规范运输,不将生产用工业务、运输业务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不使用货运车辆运送务工人员,不超员载人。否则,将根据情形对车辆驾驶人分别处以记3—12分,罚款200—2000元处罚,甚至判处危险驾驶罪刑罚。一旦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雇主也将被判处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等刑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雇主与司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