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5个市县面向全国招聘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1000人
据海南省教育厅消息,海南省2022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1000名。
2022年,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儋州市、万宁市、五指山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15个市县(区)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1000名。
报考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法律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思品学科岗位视为符合“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要求)。已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受疫情影响的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以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受到疫情影响”栏的结论为依据),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持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报考。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7日9:00至6月13日16: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https://tg.hnjs.org)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经过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预录。
需要注意的是,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在聘用期内,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设岗市县应负责落实其工作岗位,办理入编手续,将其工资发放纳入本市县财政发放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设岗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考岗位、招考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教育厅相关公告(http://edu.hainan.gov.cn/edu/0400/202205/d81831a73da349f698478fe3d7e0e8a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