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率先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
5月30日,记者从“奋进自贸港 建功新时代”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平安海南建设和社会治理专场获悉,海南省司法厅着力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已实现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并率先在全国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近5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万件,受援人10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9.3亿元。
“奋进自贸港 建功新时代”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平安海南建设和社会治理专场现场。记者 刘洋 摄
在统筹法治建设方面,省司法厅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提上国家立法日程,并于2020年6月10日正式颁布实施。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出台的第一份关于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文件。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法治海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两方案”(2021-2025年),搭建海南自贸港法治建设的“四梁八柱”。推动完成立法重点项目126件,15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配套法规已颁布施行。分批推进调法调规工作,目前已有3部法律、8部行政法规在海南调整实施。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先后命名31个“先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75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不断夯实法治社会根基。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省司法厅创新推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130项指数,推动海口市入选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引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1700多件、登记备案1500余件以及政府战略合作协议、重大合同、方案及重要决策事项法律审核1025件,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与决策。
在平安海南建设方面,海南监管场所实现“零感染”,监狱连续19年实现“四无”目标。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率控制在0.09%以内,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连续26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教育改造与矫治效果不断提升,出所满1至3年戒毒人员戒断率由54.39%提升至88.68%。推动出台《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建立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化解纠纷机制;率先在全国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打造“枫桥经验”海南升级版,司法部专门在海南召开全国调解工作现场会予以推广,2018年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107226件,调解成功率96.5%。
在践行法治为民方面,海南打造“全岛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为86.5万人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万件,受援人10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9.3亿元。深入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省224个乡镇,3205个行政村(居),共聘请1111名法律顾问,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六项制度为全国首创,推动中央赋予海南涉外法律服务开放政策落地,律师行业开放达到新高度。在全国率先实行涉外公证全域放开、全省通办,出台公证行业服务自贸港建设“十条措施”,深化公证领域对外开放。推动海南国际仲裁院全面改制,实现决策机构、仲裁规则、仲裁员和治理机制四个方面国际化。推动成立海口、三亚等4个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基本形成。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连续20年实现“零差错、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