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新建固定停车位全部配置充电设施
江东新区要求新建建筑均设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板面积不低于屋顶面积的50%
日前,海口市审议通过“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要求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致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发展新格局。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对此细化分工,将从建设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清洁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示范区和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集聚区等方面落实规划。
在建设清洁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示范区方面,江东新区积极建设充换电站、制氢加氢站、综合能源补给站等,普及新能源汽车使用。要求新建的地上、地下固定停车位充电设施配置率100%,其中地上固定停车位快慢充比例不低于1:7,地下固定停车位快慢充比例不低于1:15。
在建设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工作中,江东新区要求新建建筑均设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板面积不低于屋顶面积的50%,新建地面露天固定停车位均设置光伏车棚,光伏板面积不低于停车位面积。同时,要推进江东新区智能电网建设,完善天然气站点及配套的管线建设。
在建设绿色低碳循环产业集聚区方面,江东新区积极推进低碳示范园区建设,鼓励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企业集聚发展,引入新能源汽车、储能、氢燃料电池、风电光伏组件类企业,遴选优质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循环供应链试点,支持绿色低碳循环技术创新、绿色信贷和绿色融资等,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设资源循环处理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