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口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一
海口市在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质量、噪声监测、禁塑等方面取得亮眼成绩
12月28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据悉,截至12月15日,海口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总体良好,一级优为270天,二级良为72天,三级轻度污染为6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3%。2021年海口市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2.06,在全国168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一。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通报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海口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个,1-11月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海口市现有龙塘、永庄水库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其中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为地表水Ⅱ类,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为地表水Ⅲ类。
截至12月17日,海口市已对寰岛、海口倾废区、南港和荣山寮等4个市控点位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市控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均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10个近岸海域国控点位及5个省控点位,均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全市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8.0分贝,总体水平为一级(好);完成区域噪声117个监测点的噪声监测,全市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6分贝,总体水平为三级(一般)。
禁塑工作成效明显,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3万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13万家次,立案713宗,结案583宗,罚款人民币175.81万元,有力打击违法行为。下一步,海口市将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开展禁塑宣传,持续营造浓厚的禁塑氛围。开展禁塑联合执法行动。完善禁塑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和港口码头外来输入、非法储存等重点环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禁塑违法行为。持续组织禁塑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