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丹村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优势:设施配套齐全租赁市场需求旺盛

2019年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以《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57 号),原则同意了《海口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海口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原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试点选址,要求重点选择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有较大人口住宿需求的区域,特别是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居住需求的城乡结合部,或者人员较为集中的产业园区附近。

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上丹居民小组和海南海商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准备、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争取试点。

上丹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包括D0308-4、D0507-3、D0701等3个地块,位于红城湖路和兴丹路交叉口两侧,试点项目途经29路、31路、58路等10条公交线路,步行至最近的公交站点仅需50米,交通通达度高;周边配套有海南工商职业学院、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琼山中学、海口市琼山第一小学等22所学校(幼儿园),基础教育资源底蕴深厚;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琼山区疾控中心、国兴大润发、东门集贸市场、金洋洋百货批发等均可迅速直达,丰富的医疗、生活配套为租客居住提供有力保障,与此同时,琼山区府城人口众多,人口密度16128人/平方公里,租赁市场需求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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