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2019年1月11日
国家批准海口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以《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57 号),原则同意了《海口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2019年1月17日
海口制定《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

积极稳妥推进海口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成立海口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2019年3月15日
海南出台用地保障“28条”

允许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产业项目建设。鼓励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经营性基础设施、公益设施项目建设

2019年4月16日
海口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积极探索“三块地”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2019年8月13日
琼山区召开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研究琼山区上丹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海口市资规局余芳副局长对琼山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给予肯定,并要求我区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工作精神,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工作。

​2019年11月11日
海口市确定上丹村项目为海口市集租房试点项目

海口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原则同意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的 《海口市琼山区上丹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 目实施方案》,确定上丹村项目为海口市集租房试点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发布

在保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镇域内或者一定区域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履行民主程序,以入股方式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联营公司,可由其代表入股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与入市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2月28日
海口市专题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和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海口市资规局副局长吴涵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和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各参会单位相关负责人从规划用地性质、风貌设计、储备地退库、控规调整等角度充分讨论研究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2020年5月25日
海南首个租赁式住房试点项目海商花苑C区公示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琼山区上丹村租赁住房试点项目—海商花苑C区的公示启事。项目属我市首个租赁式住房试点项目,项目用地狭小,建筑采取南北向布局,建筑退线、间距均满足消防要求。

2020年9月13日
海南首个租赁式住房试点项目海商花苑C区奠基

海商花苑C区作为长租公寓试点的先行启动区,由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事处巴伦社区上丹居民小组提供集体建设用地,海南海商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筹措资金建设。该项目预计将于2022年9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届时将为海南省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保障。